3月12日,在携手同行——2011年枣庄市3.15专题晚会上,陈爱莉副市长高度评价了枣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她说,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工商、质监、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能,不断强化监督和管理,高度重视民生,为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枣庄市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开辟维权栏目、编印3.15特刊、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系列措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消费指导与社会监督,提升消费信心,增强维权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消协共发布消费警示、提醒30余篇,受理消费者投诉5216起,现已处结5109起,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人咨询810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以上成绩的取得,包含着各级执法部门和各级消协组织的艰辛和努力、倾注着广大消协干部职工们的辛勤和汗水。
她指出,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就是要通过拉动消费,改善民生,让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改善,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今天市消协、市工商局在这里举办“携手同行”--2011年枣庄市3.15专题晚会, 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这不仅是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对促进“平安枣庄”、“和谐枣庄”的建设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2011年,是枣庄建市5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是关注民生的重中之重,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广大消费者的强烈愿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维权的高度重视、支持和指导。 她亲切地鼓励全市各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在消费维权工作的紧密联系和紧密沟通,凝心聚力,合力攻坚,不断净化消费环境,为实现枣庄经济的新跨跃而努力奋斗! |